温大学工〔2016〕3号
关于公布温州大学2014/2015学年“优良
学风班”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修订)》(行政〔2013〕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商学院13财务本1班等20个校本部班级温州大学2014/2015学年“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各班以获奖班级为榜样,大力推进班集体建设和班级学风建设,激励同学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温州大学2014/2015学年“优良学风班”名单
商学院
13财务本1
法政学院
13法本2
教师教育学院
13小教中文、12学前本(师范)
体育学院
14体本2
人文学院
13中本1、13中本2
外国语学院
13英本(师范)2、12英本(师范)2
音乐学院
12音本(师范)
美术与设计学院
13美术学本(师范)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3数本(师范)2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2物本、13物本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13化本(师范)、12材料本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12生科本(师范)
机电工程学院
13机自本1(卓工)
建筑工程学院
12建筑学本
国际合作学院
14国贸本(国际化)
温 州 大 学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