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本着“信息公开透明、管理科学规范、运作合法有效”的原则,合理使用各项基金。
信息公开透明
基金会自觉公布接受捐赠、对外资助情况及年度工作报告,接受主管部门、捐赠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对捐人捐资设立的专项基金、捐赠财物,基金会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建立完整的捐档案,并捐赠人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及财务情况。
管理科学规范
基金会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和基金管理办法,编制项目代码并进行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其他未注明基金用途的捐赠款纳入非定向基金统一管理。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颁奖及拨付,由基金会秘书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组织实施。
运作合法有效
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开展运作,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接受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民政厅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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