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各学区,各学院:
为提升全员育人氛围,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助推师范教育专业学生成长成才,优秀校友陈国同先生在我校设立了“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现就第二届陈国同奖励基金“明日教师奖”和“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含本部五年一贯制中专生)。
二、奖项与基本条件
(一)明日教师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明日教师奖”:
1、省级以上(含省级)师范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上年度分别2次获得学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三好学生”者。
3、在助人为乐、敬老爱亲、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二)育人典范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育人典范奖”:
1、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2、市级以上(含市级)“三育人”先进工作者。
3、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4、市级以上(含市级)师德楷模。
5、校级优秀辅导员、校级优秀班主任。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5月20日之前,有关部门、学区、学院将推荐参评的教师材料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学区将初步评定的师范生材料报送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明日教师奖”分配名额参见附件3。
2、联评阶段。5月下旬,学生处负责召开联评会议,确定教师“育人典范奖”名单。
3、审定阶段。5月下旬,初步评定的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3、表彰阶段。6月13之前,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由陈国同先生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名额及奖金
1、“明日教师奖”获奖者53名,每人奖励3000元。
2、“育人典范奖”获奖者10名,每人奖励5000元,原则上相应省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直接给予奖励;其他获得者根据剩余名额从相应荣誉获得者中差额联评产生。
五、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3年度。
2、曾获得“明日教师奖”的师范生,以及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学生处
发展联络处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