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区,有关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和嘉华奖励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现就第五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全校在岗的班主任和辅导员,以及在学生育人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均可以申请“育人典范奖”。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4月10日(下周一)之前,有关部门、学院、学区将推荐参评的教师纸质版材料(附件1)报送学生处,电子材料统一发送到89688730@qq.com 。
2、联评阶段。学生处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教师“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评选名额及奖金
“育人典范奖”获奖者10名,每人奖励3000元。
五、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6年度。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参照附件2),不再参评。
六、联系方式
南校行政楼416B 刘老师 咨询电话:86596031
附件1 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审批表
附件2:历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获奖名单
学生处 校友办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
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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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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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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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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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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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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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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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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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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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 获奖情况 |
(备注: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6年度) |
主要事迹 |
材料可另附页 |
签名: |
部门(学院)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二份,A4正反面打印。
附件2:
温州大学第一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
步青学区 孙秀丽 数学学院 方均斌
化材学院 王壮 超豪学区 吕信恩
外国语学院 李雪燕 成教学院 王珠峰
超豪学区 叶豪芳 法政学院 王新
生环学院 陶月良 瓯江学院 王莉莉
温州大学第二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名单
溯初学区 倪晓晓 超豪学区 翁 浩
音乐学院 王秀敏 人文学院 曾蓓蕾
建工学院 李校兵 物电学院 刘 军
瓯江学院 张青青 法政学院 孙金波
生环学院 应雪萍、金海艳
温州大学第三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名单
人文学院 叶晓锋 音乐学院 乔志亮
数学学院 彭小媚 生环学院 张永普
机电学院 姜 锐 步青学区 张丽艳
溯初学区 林丽丽 超豪学区 雷 霞
瓯江学院 张朝辉 城市学院 张胜武
温州大学第四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名单
丁俊雷 城市学院 叶如芳 超豪学区
朱秀微 溯初学区 易招娣 步青学区
程 婧 瓯江学院 刘藏岩 商学院
陈迪妹 化材学院 周鹤新 教育学院
郑蔚虹 生环学院 黄忠裕 数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