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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14年度“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4-13 10:34:45 阅读


各团支部、各班级: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榜样作用,引导全院学生尚德修身、勤学敏思,积极进取的良好风尚,由优秀校友出资设立“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本年度评选的几点说明公布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院在校本科学生

二、申请时间

根据申请条件,学生个人(获奖团队只需团队负责人申请)426日之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大学“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其他说明

1、班委确保班级所有同学知晓“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2﹑其他事宜详见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3、42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表格至10B222室。

4、如有疑问,及时联系金海艳老师。

联系电话:60015857702596/86689082

联系地址:南校10B222室。

附件1: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2:关于在 “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增设工作积极分子奖项的通知.doc

附件3:“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榜样作用,引导全院学生尚德修身、勤学敏思,积极进取的良好风尚。学院设立“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其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励及基本条件:

(一)品学兼优奖

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品学兼优奖”

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认真学习,思想上进,综合素质好;

2、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和班集体活动;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优良,学年所学全部课程均需合格

4、身心健康,朝气蓬勃,进取向上。

(二)成才励志奖

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

1、出国留学的学生(签订双方合作意向);

2、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

(三)科技创新奖

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

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大赛获奖的团队或个人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 申请阶段: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个人申请或集体推荐

2、 联评阶段:5月初,根据申请和推荐情况学院组织评审小组,评出奖励名单;

3、 表彰阶段:5月下旬,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由王奇校友给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名额及奖金

1)品学兼优奖每年评出6名,每人奖励2000元;

2)出国留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别奖励1万元、8千元、5千元;

3)当年考上研究生的学生,每人奖励500元。

4)凡参加全国、全省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团队、个人(减半),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

五、  补充条款

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撤销其荣誉,追缴已发的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已获奖学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学校处分者,将取消其荣誉。


附件2:

关于在 “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增设工作积极分子奖项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班班集体建设,发挥广大学生在集体建设中的积极性作用,特研究并请示 “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设立基金校友同意,决定从2014年度始,在 “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增设工作积极分子奖项,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思想上进,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行为

2、团结同学,与人为善

3、工作积极努力,工作有成效

4、学习成绩良好,无任何不及格记录。

二、评选办法

由班主任推荐,个人自愿并填写《温州大学“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院终审,

三、评选名额及奖金

评选名额各班级不超过3人,奖励500元


附件3:  

“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张贴1寸照片

学    号


专    业


班    级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申报奖项


(可附页)

 

 

 

 

 

 

 

 

 

                签  名         年   月   日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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