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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4-25 11:01:14 阅读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繁荣校园科技文化,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以奖促学,以奖促优,激励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全院学生形成尚德修身、勤学敏思、积极进取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榜样作用,我院90级生物专业校友、绍兴嘉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市温大校友会常务副会长王琦先生特设立“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现将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在读学生。

二、基本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及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文明品行分合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其他文体活动,身体建康,体育锻炼达标。

三、奖项设置及具体评选条件

A.成才励志奖

1、参评对象为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

2、上一年度两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及智育成绩排名均列班级前20%,(已获得过该奖项的同学不再参评);

3、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的相关贫困证明,生活节俭;

4、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智育成绩排名。

B.学习成就奖

当年考取国内外研究生(硕士、博士)的学生。

C.科技创新奖

上一年度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获奖的团队和个人。如全国大学生科技学术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省生命科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大赛,省师范技能大赛或其他相当奖项。

四、评选程序

1、申请阶段: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个人申请或集体推荐(其中团队获奖由团队负责人申报)。

2、推荐阶段: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及同学代表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各班推荐名单(成才励志奖每班限推荐1人,学习成就奖及科技创新奖无名额限制)。

3、审定阶段:根据申请和推荐情况,学院召开学工委会议,进行审核,并征得出资人王琦先生同意后,将“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4、表彰阶段: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由王琦校友给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名额及奖金

1、成才励志奖: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每班限评选1名,每人奖励2000元。

2、学习成就奖:考取中科院系统、985高校或国外研究生,每人奖励2000元;考取其他高校研究生,每人奖励1000元。

3、科技创新奖:凡参加国家级大赛(国家学会级等同于省级),并获得名次的团队、个人(减半),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20000元、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凡参加省级大赛(国家学会级等同于省级),并获得名次的团队、个人(减半),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单科个人赛(高数、英语等)按学会级处理。获奖级别参照《温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由学工委最终确认。

六、补充条款

1、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撤销其荣誉,追缴已发的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已获奖学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学校处分者,将取消其荣誉。

3、本评选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工委所有。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2:  

“嘉华创新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张贴1寸照片

学    号


专    业


班    级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申报奖项


可附页(申请成才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写明近两个学期的综合及智育成绩排名)

 

 

 

 

 

 

 

 

 

                签  名         年   月   日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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