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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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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学第六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的通知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5-25 15:24:06 阅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现就第六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17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6月1日之前,请各学院将推荐参评教师的纸质版材料(附件1)报送学生处,电子材料统一发送89688730@qq.com
         
2、联评阶段。学生处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评选名额及奖金
         
5名,每人奖励3000元。

备注:“育人典范奖”包括班主任、辅导员15名,2017年校优

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共计15名)自动当选第六届陈国同“育人典范奖”,无需再次申报;专任教师5名由学校联评产生。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7年度(2017.1.1-2017.12.31)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参照附件2),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刘老师  南校行政楼416B   咨询电话:86596031

 

 

 

 

学生处  校友办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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