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宁波兴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由宁波兴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TSE”教育基金,基金总数额为人民币17.50万(人民币:拾柒万伍千元整)。基金由宁波兴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根据合作协议宁波兴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每年11月份打入温州大学专项账户(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帐号:715000120190006667) 人民币3.50万元(人民币:叁万伍千元整)。(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基金使用范围:用于资助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表现优秀的贫困学生,特优、特色班集体,及在该单位实习表现优异的学生个人。
三、基金申请数额:资助学生数量根据每年基金管理小组最终评审数额确定,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学生集体项目,每年奖励特优班级3个,每个3000 元,特色班集体8个,每个2000元,未在列举范围内的资助项目及申请基金数额由基金管理小组决定,当年资助未使用完基金顺延到下一年度使用。
四、基金申请程序:基金资助申请每年定为11月中旬。先由申请受资助个人和集体向基金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填写基金申请审批表,管理小组在收到申请后,对拟资助的个人和集体进行遴选,后公示一周,并在公示期满印发学院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资助经费。
五、基金发放形式: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12月份。基金发放仪式由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组织,原则上基金管理小组成员均须邀请出席。
六、基金管理机构:由宁波兴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及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共同组成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TSE”教育基金管理小组,周荣为组长。
六、基金日常管理:由李密作为基金财务审批人,负责编制基金切块划分,并在每年12月份向基金管理小组汇报基金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基金管理小组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下年度基金使用意见。
七、基金期限:2017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0日(5年)
八、其它: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1日生效,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解释权归基金管理小组。
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宁波兴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