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文件
行政〔2018〕11号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利宇升学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系、室:
现将《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利宇升学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2018年12月5日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利宇升学奖”评选办法
“利宇升学奖”为我院优秀校友谢璐女士和叶定雨先生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学院考研考博升学深造的应届毕业生。现结合法政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励宗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在校勤奋学习,充分调动我院应届本科生考研和研究生考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学生升学深造和促进就业的有效激励机制。
二、奖励对象
法政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三、奖励类别及金额
“利宇升学奖”总额为每年20000元,奖励类别分两类:
一是积极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的本科生,每人奖励金额500元。
二是积极报考博士生并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金额2000元。
四、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条件
基本要求: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
(二)评选程序:
1、评选动员:每年10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利宇升学奖”的评选办法。
2、每年各学校录取结果公布的5-6月份,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学生科申请。
3、审核公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按奖励条件、名额进行评审,产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组织颁奖:学院将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本办法由法政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