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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利宇升学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2-05 14:53:16 阅读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文件 

行政〔2018〕11号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利宇升学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系、室:

现将《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利宇升学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2018125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利宇升学奖”评选办法

 

利宇升学奖为我院优秀校友谢璐女士和叶定雨先生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学院考研考博升学深造的应届毕业生。现结合法政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励宗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在校勤奋学习,充分调动我院应届本科生考研和研究生考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学生升学深造和促进就业的有效激励机制。

二、奖励对象

法政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三、奖励类别及金额

 “利宇升学奖”总额为每年20000元,奖励类别分两类:

一是积极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的本科生,每人奖励金额500元。

二是积极报考博士生并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金额2000元。

四、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条件

基本要求: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

(二)评选程序:

1、评选动员:每年10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利宇升学奖”的评选办法。

2、每年各学校录取结果公布的5-6月份,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学生科申请。

3、审核公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按奖励条件、名额进行评审,产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组织颁奖:学院将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本办法由法政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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