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商学院 “博联奖学金”系90级校友钱旦初、94级校友徐开晴共同创办的温州博联进出口有限公司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为鼓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励宗旨
鼓励本院学生积极进取,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培养“知行致远、商行天下”高素质人才。
二、评选对象
本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名额和奖金
“博联奖学金”共计50万元,暂定每年使用3—5万元奖金,奖励名额每年约8—12人,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没受过处分(含通报批评),没有不及格课程;
3.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院校举办的集体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业条件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2)历年平均学分绩点为专业前5%;
(3)在国内、外获得重要影响的奖项,为学校获得重要荣誉。
(4)评定对象为温州大学商学院所有在籍在册的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五、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审组织:
“博联奖学金”的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由温州博联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大学商学院组织完成。具体工作由商学院学生科负责。
(二)评选程序:
1.评选动员:每年10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博联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2.个人申请: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学生依照评选办法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书面支撑材料;
3.审核公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按奖励条件、名额进行评审,产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4.组织颁奖:学院将联合温州博联进出口限公司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其它说明
1.“博联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获奖的同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应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本办法由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温州大学商学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