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与 北京薇盛兴公司校企合作协议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由北京薇盛兴公司出资设立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薇盛兴”教育基金,基金数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基金由北京薇盛兴公司管理,根据合作协议北京薇盛兴公司于每年 1月份将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打入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帐号:715000120190006667,基金会在收到捐赠款后将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基金使用范围:用于资助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国际交流等活动。
三、基金申请数额:学生个体每项资助数额为1000-2000元。未在列举范围内的资助项目及申请基金数额由基金管理小组决定。任何受资助的个人或集体,其成果须注明受北京薇盛兴公司资助的说明。
四、基金申请程序:基金资助申请每年定于11月中旬。先由申请受资助个人或团队向基金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填写基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项目策划及经费预算书;管理小组在收到申请后,对拟资助的申请项目、团队、个人进行审核后公示一周,并在公示期满印发学院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资助经费。
五、基金发放形式: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12月份。基金发放仪式由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组织,原则上基金管理小组成员均须邀请出席。
六、基金管理机构:由北京薇盛兴公司共同组成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薇盛兴”教育基金管理小组,周荣为组长。
六、基金日常管理:由李密作为基金财务审批人,负责编制基金切块划分,并在每年12月份向基金管理小组汇报基金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基金管理小组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下年度基金使用意见。
七、基金期限:2018年2月1日—2023年1月31日(5年)
八、其它:本办法自2018年1月25日生效,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解释权归基金管理小组。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北京薇盛兴公司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