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商学院 “365奖学金”为上海叁陆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助设立,专项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现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励宗旨
鼓励本院学生积极进取,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培养“知行致远、商行天下”高素质人才。
二、评选对象
本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三、名额和奖金
“365奖学金”分3年使用,每年使用2万元奖金。奖励名额每年共计15至20人,每人1000至2000元。
四、申请条件
“365奖学金”分若干项目,每项目择其最优秀者,每项人数根据评选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未有不及格课程;
3.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院校举办的集体活动;
4.身心健康,乐观积极,勤奋刻苦。
分项条件:
融商奖 (5人)
获得挑战杯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体;
获得职业规划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体;
获得专业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体;
其它省级以上奖项。
(二) 学业奖(5人)
1、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3、谷超豪奖学金获得者;
4、其它学习成绩获奖。
青年奖(5-10人)
1、考取国内外知名院校研究生者;
2、被评为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3、去往国际知名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
4、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5、其它表现突出的同学。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审组织:
“365奖学金”的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由上海叁陆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大学商学院组织完成。具体工作由商学院学生科负责。
(二)评选程序:
1、评选动员:每年4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365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2、个人申请: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学生依照评选办法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书面支撑材料。
3、审核公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按奖励条件、名额进行评审,产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组织颁奖:学院将联合上海叁陆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其它说明
1、“365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获奖的同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应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本办法由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