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奖励我校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师生,知名校友王孝安先生捐资200万元设立“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依据《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三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和《温州大学第三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时间安排
1、11月22日前提前交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团委办公室。
2、11月26日完成资格审查。
3、12月6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4、完成评审后,在学校办公网、校团委网站公示。
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推荐本学院候选人。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上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2名,教师2名;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下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1名,教师1名。
报送要求
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10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请务必注明参评者排名次序。
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果介绍“中注明参评者作为指导教师的排名次序,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国仕
联系电话:86680825,邮箱:183707633@qq.com
附件:
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推荐表
温州大学 “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
温州大学第三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老师”推荐汇总表
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老师”评选办法
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
温州大学发展联络处(校友办)
201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