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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10-03 15:35:55 阅读

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2020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按时有序开展,根据《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019—2020学年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019—2020学年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要求详见附件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4、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10月3日根据学生处通知,发布美术与设计学院评定通知;

2、10月3-4日,各班级2019-2020学年综测排名、一二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预评名单将在学委群公布;

3、10月3日—7日,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附件3《美术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电子照片(如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照片需以“时间+奖项名称”命名清楚,连同附件3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以“班级+姓名+申请国奖”命名,最晚于10月7日12点前发送至wzumykjsjb@163.com


4、10月3日—15日,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附件4《美术学院2020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电子照片(如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照片需以“时间+奖项名称”命名清楚,连同附件4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以“班级+姓名+申请省政府”命名,最晚于10月15日12点前发送至wzumykjsjb@163.com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班级和个人必须按要求按时发送所有材料至邮箱,逾期未提交的班级或个人视为放弃申请。

2、2019-2020学年的综合测评表、一二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预评名单会在10月3-4日公布于学委群,所有国奖、和省政府的评选均参考该预评结果,入围的同学也暂定为预选名单,最终结果以学院校奖学金公式名单为准。


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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