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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税政[2014]16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杭州宋都公益基金会等317家社会团体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2-24 00:00:00 阅读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

浙江省民政厅

浙财税政[2014]16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宁波不发),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以及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字[2009]7)等有关规定,现将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浙江省杭州宋都公益基金会等317家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浙江省杭州宋都公益基金会等46家社会团体(名单详见附件1)获得2014年度、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1411日至20151231日。

  二、2015年度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乐清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等271家社会团体(名单详见附件2)继续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下载: rar 文件
  1.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2.2015年度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民政厅
  20141219
2015
年度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1
乐清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
金华市永远的荣光艺术教育基金会
3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
4
浙江文达教育基金会
245
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46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247
浙江省必达爱心慈善基金会
248
杭州市温商慈善基金会
249
浙江青田之家公益基金会
250
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51
龙游县慈善总会
252
丽水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253
衢州市助老助残助学爱心协会
254
温州东方道德文化学会
255
杭州市上城区民泰爱心互助会
256
杭州市上城区爱馨互助会
257
浙江省少先队工作学会
258
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
259
瑞安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60
泰顺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61
永嘉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62
温州市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63
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64
嘉兴市慈善总会
265
嘉兴市南湖区慈善总会
266
嘉兴市秀洲区慈善总会
267
海宁市慈善总会
268
桐乡市慈善总会
269
嘉善县慈善总会
270
绍兴市慈善总会
271
绍兴市越城区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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