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
浙江省民政厅
浙财税政[2014]16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宁波不发),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字[2009]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浙江省杭州宋都公益基金会等317家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浙江省杭州宋都公益基金会等46家社会团体(名单详见附件1)获得2014年度、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2015年度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乐清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等271家社会团体(名单详见附件2)继续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下载: rar 文件
1.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2.2015年度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民政厅
2014年12月19日
2015年度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1 乐清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 金华市永远的荣光艺术教育基金会
3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
4 浙江文达教育基金会
245 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46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247 浙江省必达爱心慈善基金会
248 杭州市温商慈善基金会
249 浙江青田之家公益基金会
250 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51 龙游县慈善总会
252 丽水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253 衢州市助老助残助学爱心协会
254 温州东方道德文化学会
255 杭州市上城区民泰爱心互助会
256 杭州市上城区爱馨互助会
257 浙江省少先队工作学会
258 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
259 瑞安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60 泰顺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61 永嘉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62 温州市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63 杭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64 嘉兴市慈善总会
265 嘉兴市南湖区慈善总会
266 嘉兴市秀洲区慈善总会
267 海宁市慈善总会
268 桐乡市慈善总会
269 嘉善县慈善总会
270 绍兴市慈善总会
271 绍兴市越城区慈善总会